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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置软件资产的程序

自由选择软件联盟简介

 

软件选择:世界因此更好

在过去二十年里,信息与通信技术为全球带来了令人惊喜的变化。如今,信息技术不仅应用于亿万人的日常生活中,也满足人们生活中的重大需求。

 

政府、企业和个人不受限制地自由选择最适合他们需要的信息技术,不管它们是专有软件、混合软件还是开放源码软件,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愿望和需求得到满足。正是因为信息技术选择的多样性,世界才变得越来越好。

 

反对排他性政府采购规则

近来,一些国家的政府考虑排斥专有软件产品,以此来~{!0~}扩大选择范围~{!1~}。这些法律、规则和政策要求政府购买或优先购买开放源码产品,即使某个专有产品更能满足某批采购的要求。

 

全世界大多数软件公司开发专有软件。把产品本身的优点从采购标准中剔除出去不仅损害了这些国家的纳税人利益,也伤及众多依靠向政府出售产品以及/或者向采取这种政策的国家出口产品的信息通信行业及其员工。

 

对大多数软件公司而言,~{!0~}优待~{!1~}法规将把它们从本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和实行同样政策的国家驱赶出去,因而妨碍产业增长和本地发展机会。

 

兼容并包的政策造就多赢局面

各国政府应当明白,将专有软件、混合软件和开放源码软件一同纳入采购计划并按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哪种产品,将有利于政府及其下属部门,而限制选择只能满足某些特殊利益。

 

我们需要您的帮助,共同反对限制软件选择的政策!

 

软件选择原则:让所有软件授权模式参与竞争

~{!0~}自由选择软件联盟~{!1~}(自由选择软件联盟)是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企业和产业协会联盟,目的是积极说服教育各国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和媒体,阐明多种选择的好处及其对未来创新的重要性。

 

为了鼓励软件业的不断创新,扩大软件选择范围,各国政府应当支持以下中立性原则:

 

*  根据软件产品的优点而非开发模式来采购

*  促进政府投资的研究的广泛可得性

*  以中立于平台的标准提高软件的互用性

*  维持一种强力保护知识产权的选择来扶持软件开发

 

如果让信息通信行业的各种开发、商业及授权模式在政府采购中竞争,政策制定者择优采用,那么,作为客户的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都能够得到最广泛的选择。

 

加入自由选择软件联盟

 

如果贵公司或协会赞同扩大软件选择范围的中立、公正的政府法规,本会邀请你加入自由选择软件联盟。您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我们将向您通报最新进展,并时常请求您传播我们的信息。

 

请访问www.softwarechoice.org注册为会员,获得关于本会的更多信息。如需更多资料,请通过此电子信箱联系我们:info@softwarechoice.org.

 


常见问题

 

 

自由选择软件联盟是什么组织?

自由选择软件联盟是一个公司和信息与计算机技术协会的国际性联盟。联盟成员认为,信息通信行业的开发、商业及授权诸模式应当凭各自优点公平竞争,政府不应人为制定要求或限制。本联盟的目标是游说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和媒体,使其认识到政府在信息通信行业采购中保持中立的价值和重要性,以便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鼓励未来创新,并保持市场竞争。

 

为什么要成立本联盟

一些国家的政府正在审议在公共采购、政府投资的研究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中偏向于开放源码软件的建议。这些建议是要把产品的性能从采购标准中排除出去,减少或完全限制专有产品参与竞争,实质上是将业内大多数信息通信开发商拒之政府市场门外。

 

什么是采购中立性?

采购中立性是指政府在购买软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购买最符合某批采购需求及限制的软件,而不管软件的开发模式是什么。

 

是否需要~{!0~}优待~{!1~}法律、规则和政策?

从各方面看,软件市场均非常活跃而充满竞争。开放源码软件、混合软件和专有软件每天都在激烈竞争。并且,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妨碍政府利用自由市场采购信息技术产品。因此,自由选择软件联盟敦促各国政府不要通过~{!0~}优待~{!1~}法规,因为它们已有所有必要的工具,以便在充分知情并根据产品的优点基础上选择信息技术产品,在所有开发模式中做出选择以满足其需要。

 

 

是否某些软件比另一些软件优越?

自由选择软件联盟不偏向任何开发模式,政府采购者应当同时考虑专有软件、混合软件和开放源码软件。这三种软件都是不断演变的信息通信行业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这一生态系统已惠及全球亿万人。自由选择软件联盟相信,所有开发模式都在为此生态系统增值。因此,自由选择软件联盟反对人为限制软件选择、无视产品本身好坏而凭其它标准来采购的政府采购法规。

 

为何要让公共研发投资商业化?

公共研发的资金来自所有纳税人,包括专有软件公司及其员工。公共研发有多种目标。通常,一个最优先的目标是将研究成果广泛而迅速地投放市场。世界上大多数软件公司开发专有软件,而这些公司雇用了世界上大多数软件开发员。让公共研发资金流向商业开发是维持和加强软件创新的最具包容性的模式。在公共项目要求采用开放源码软件时,自由选择软件联盟认为兼容的开放源码许可-伯克利软件开发许可(Berkeley Software Development license)能最好地满足这些要求,同时也使商业公司能利用研发成果。减少限制,才有更多有关方为高效充分地使用公共研发成果而努力。

 

什么是开放标准和互用性?它们与开放源代码的关系如何?

开放标准是各有关方共同商定的一套规则,规定特定程序或设备的性能要求/操作特性,这些规则都可在合理和非歧视的基础上实施。互用性是指两个或多个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共享数据,以便在网络环境中轻松或自动协作。开放标准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提高互用性。在开放源码模式下开发的软件的互用性和合规性并不比在其它模式下开发的软件更好或更差。开放标准可用于开放源码软件,但同样可用于商业软件。因此,旨在提高互用性的立法应当与倡导开放源码软件的努力明确区分开。

 

谁是本联盟成员?

支持本联盟目标并签署原则声明的信息通信行业会的众多大小企业。

 

谁管理本联盟

管理自由选择软件联盟的组织是计算机技术工业协会(CompTIA)。计算机技术工业协会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通信产业协会,代表着超过89个国家的信息通信行业各部门的数千家企业。它不仅代表软件及硬件公司,也代表销售和维护软硬件公司产品的几千家小型转售商和服务商。协会及其会员深知软件选择的价值,因为会员赖以生存的途径就是为不断发展的公共和私营客户开发和推广多种多样的软硬件及服务解决方案。我们认识到,如果信息通信产业的客户的选择受到限制,客户和信息通信产业都将受损。

 

我公司如何加入联盟

愿意支持和宣传本联盟原则的企业和协会皆可加入自由选择软件联盟,毋须交纳任何费用。会员表格见www.softwarechoice.org

 

 

 

软件选择原则

 

* 按产品的优点而非无条件的偏向性来采购软件

所有软件产品都有不同的功能和成本。公共部门应当购买最能满足其需求的软件,不应当无条件地偏向开放源码软件、商业软件、~{!0~}免费~{!1~}软件或其它软件开发模式。只有当政府从广泛的产品范围,根据产品的价值、总体拥有成本、功能、性能和安全性等标准来选购软件时,其需求才能得到最好的满足。政府应当让市场持续地鼓励软件创新,避免用歧视性的优待条件或采购要求来施加干预。

 

*  共享政府投资的研发成果

多年来,政府资助基础软件开发,为技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公共资金用于软件研发时,创新成果的授权模式应当同时考虑广泛共享和商业应用的需求。广泛散播研发成果可带来持续的创新活动,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投资可推动服务于公众的技术,同时刺激商业产品的进步。商业产品反过来创造了未来公共研发所需的就业机会、利润和税收。

 

*  通过中立平台的标准鼓励软件的互用性

以行业牵头自愿制定标准是制定中立于平台和基于市场的标准的最有效途径。通过合理而非歧视性的授权模式向所有各方开放这些标准,有助于软件开发商开发出相互兼容的产品。政府应当认识到,任何软件开发商均可利用的开放标准并不等同于开放源码软件,也不要求开发商在采用或使用开放标准时必须开发开放源码软件。商业软件开发商虽然通常不公布其源代码,但常常贡献了制定新标准所需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政府关于软件标准的政策不应当优待或歧视某一种软件开发模式。

 

* 维持强力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选择

政策制定者不应当硬性规定某些知识产权授权模式为政府采购的先决条件,也不应当对那些按商业条款授权的开发商和那些不收费的开发商实施区别对待。一般来说,商业软件开发商和社区软件开发商都拥有知识产权,只是某些开发商收费,而其他开发商不收费而已。允许权利人提供多种知识产权授权模式可扩大软件选择范围,并刺激软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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